彭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的工作职责

  一、职能调整 
  推进人防向民防的转变,实现防空防灾一体化。
  二、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能调整,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要职责是:平时担负组织领导全市人民防空建设任务和承担城市部分防灾救灾的应急救援任务;战时担负组织城市人民进行防空袭斗争的任务。
  (一)、贯彻执行人民防空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人民防空的方针、政策;起草彭州市人民防空建设规范文件草案。
  (二)、根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国防建设需要,编制全市人民防空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组织实施。
  (三)、负责开展人民防空组织指挥工作,组织制定城市防空袭方案,监督检查防空袭方案和各项保障方案的落实;指导群众防空组织建设和训练工作。
  (四)、负责制定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规划,组织实施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网的建设与管理。
  (五)、组织落实重要经济目标防护规定,指导有关部门制定重要经济目标的防护和抢修抢险方案,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六)、组织管理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编制彭州市人民防空建设总体规划,监督检查城市建设、基本建设和城市开发利用地下空间贯彻人民防空要求的执行情况;组织对修建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制定人防平战结合发展规划,积极推进人防平战结合工作。
  (七)、参与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的制定和审查;负责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综合管理。
  (八)、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制定人民防空教育计划,普及人民防空基本知识和技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城市初级中学开展"三防知识"教育。
  (九)、管理人民防空经费和国有资产;编制人民防空经费预决算,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十)、组织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科研成果。
  (十一)、战时负责组织指挥人民群众进行防空袭斗争,消除空袭后果,配合要地防空和城市防卫作战,并协助有关部门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及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彭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办公地址:天彭镇星火巷36号
   彭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办公电话:83871197、83887088(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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